牡丹江技师学院欢迎您!
当前位置:首页 > 职业培训
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
发布时间2023-12-18 13:16:00

一、补贴对象

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、贫困劳动力、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3000元/人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1年以上(贫困劳动力、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经营主体,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),带动就业2人以上(含2人)。

四、申领流程

符合补贴条件的创业者,可向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,各县市可独立开展资格审核、实地考察、补贴发放工作,各城区负责收取材料、资格审核、实地考察,审核通过的报市就业服务中心,公示无异议的,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。

五、受理机构

各县(市)区人社部门、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。

六、政策依据

关于印发《牡丹江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牡财联〔2019〕2号)。




  • 地  址: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兴平路288号
  • 校长热线:0453-6580005 咨询电话:0453-6580337
  • 基层减负邮箱:jsxyjcjf@163.com
  • 黑ICP备12004809号-1 版权所有:牡丹江技师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