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期末时间安排
1.期末复习:12月16日至20日。
2.考试时间:12月21日、22日两天。
二、 考试类别
闭卷考试、开卷考试、考查考试、补考考试。
三、 试卷要求
1.试卷实行A、B两套试卷,A、B卷的试题重复率不能超过50%。
2.试卷组成:填空题、单项选择、多项选择、判断题、名词解释、简答题、论述题等(也可根据学科需要,添加如:连线题、绘图题等相应题型);各题型及分值应科学、合理分配;试卷题量以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为考量依据。
3.相同学科、相同进度的课程使用统一试卷。
4.试卷审核工作请各系部严格把关,做到出卷教师先自审并签字,后教研室主任、系教学主任审核签字,责任到人。建议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进行审核。
5.12月11日前,将试卷及标准答案电子稿上交到教育教学管理处邮箱。
6.12月27日前,将补考试卷及标准答案电子稿上交到教育教学管理处邮箱。
四、 考试考查科目
1.期末设定考试科目不超过6科。
2.考查科目依据教学计划执行,考核方式由系处确定。
3.德育工作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协调各系公共课试卷,相同科目及进度要求安排同一时间进行考试。
五、 考前准备及考场安排
1.试卷准备、考场编排均由各系按要求负责完成。
2.标准考场为30人。参考人数超过38人以上的班级,要求设置两个考场,班级人数少于18人要求将考场合并。
3.考试前请各班将考试须知及学生名单张贴在班级显著位置,考场课桌清空反放,桌椅摆放整齐、做好考场卫生清洁工作。
4.考试时间:12月21日 8:00—9:00 9:30—10:30,
13:30—14:30, 15:00—16:00;
12月22日 8:00—9:00, 9:30—10:30。
5.如考试科目不足六科,至少保证21、22两日上午时间,各班级要有考试内容。
六、 阅卷与成绩
1.试卷由各系统一装订,并安排指定教师进行审核阅卷并清点。
2.期末成绩应由平时成绩、月考成绩、期末试卷成绩三部分组成,平时成绩、月考成绩要有原始记录。
3.参加补考学生名单12月27日前上交到教育教学管理处邮箱。
4.教育教学管理处将对各系部的阅后试卷进行抽检,如发现阅卷不认真等问题,将通报批评。
七、 期末考试重点工作时间安排表
序 号 |
材料(事项) |
时 间 |
报送方式 |
1 |
期末考试情况统计表 |
12月6日前 |
上报教育教学管理处邮箱 |
2 |
试卷及标准答案电子稿 |
12月11日前 |
上报教育教学管理处邮箱 |
3 |
考查、实训考试试卷及安排 |
12月11日前 |
上报教育教学管理处邮箱 |
4 |
各系部印制、装订试卷 |
12月12日至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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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缺考学生名单 |
12月18日前 |
上报教育教学管理处邮箱 |
6 |
考场安排表 |
12月18日前 |
上报教育教学管理处邮箱 |
7 |
考查科目、实训考试时间 |
12月16日至20日 |
上报教育教学管理处邮箱 |
8 |
期末考试 |
12月21日、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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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单科成绩单、班级成绩汇总 |
12月25日前 |
上报教育教学管理处邮箱 |
10 |
教学成果汇总表、学生成绩档案 |
12月25日前 |
上报教育教学管理处邮箱 |
11 |
单科成绩单、班级成绩汇总复印件 |
12月26日前 |
上交教育教学管理处 |
12 |
上交补考人员名单、补考试卷 |
12月26日前 |
上报教育教学管理处邮箱 |
13 |
教育教学管理处抽查各系部试卷 |
12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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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补考 |
学生开学第一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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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教学管理处
2019年12月4日